鉴定工种 |
鉴定等级 |
鉴定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鉴定
费用 |
焊工 车工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无线电装接工
机修钳工
中式烹调师
计算机操作员
汽车修理工
数控车工
数控铣工
加工中心操作工
工具钳工
维修电工
服装设计定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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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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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有单位证明;
2、本职业学徒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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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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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工种5年以上并有单位证明者;
3、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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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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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工种8年以上并有单位证明者;
3、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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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车工
数控铣工
加工中心操作工
工具钳工
维修电工
服装设计定制工 |
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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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或累计17年以上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或累计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经
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6、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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